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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十问十答

来源:  |  作者:  |  发布时间:2024-01-08  |  点击率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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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问:什么是职工医保门诊共济?

  答: 门诊共济是医疗保险待遇的一种形式,简单地说,就是将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个人支付,调整为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支出相结合,实现门诊可以报销的统筹制度。

  二问:调整后的医保政策有何变化?

  答: 一增加、一调整、一延伸、两扩大

  1、一增加:建立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机制;

  2、一调整:调整个人账户计入结构;

  3、一延伸:将统筹基金支付延伸到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;

  4、两扩大: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和扩大门诊保障病种。

  三问: 门诊共济报销有门槛费吗?

  答: 有。报销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设置门槛费,一个自然年度内

  (如:2024年1月1日-2024年12月31日)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累计计算。

  在职职工每年门诊符合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累计达到200元后,就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;退休职工每年门诊符合医保范围内的费用累计达到200元后就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

  四问: 一个人一年门诊普通疾病可以报销多少费用?

  答: 1、随单位参保、个人二档参保的在职职工累计可以报销3000元,随单位参保、个人二档参保的退休职工一年累计可报销4000元。个人一档参保的在职职工一年累计可报800元,个人一档参保的退休个人参保累计可报1200元。

  2、定额报销的门诊诊察费、一般诊疗费、“两病”门诊用药保障、门诊特殊疾病保障、国谈药品门诊保障等费用不占用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年度支付额度。

  五问: 门诊共济如果一年内可以报销的额度没有报销完,会累计到第二年吗?

  答:不会累计,这个是自然年一年的额度,没有报销不会留存到下一年。

  六问: 门诊共济报销的比例是什么?

  答: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,

  1、在职职工,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按60%比例报销;三级医疗机构按50%比例报销;

  2、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在在职职工的基础上增加10%

  七问: 哪些项目可以纳入门诊共济报销?

  答:与本次就诊的疾病相符合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检查、治疗、药品可以纳入门诊共济报销。

  八问: 不符合门诊共济报销的检查、治疗、药品可以转自费吗?

  答:取得患者同意后可以转自费,由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或现金支付。

  九问: 哪些人可以享受职工医保门诊共济?

  答: 重庆市参保的职工医保待遇享受在有效期内,真病人、真病情、真票据的情况下可以享受门诊共济。

  十问: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报销可以家人共用吗?

  答:不能。职工医保门诊是属于国家医保统筹基金池里的费用,只能本人使用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成员共用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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